【專欄】感染性關節炎與骨髓炎

蘇諾華醫生
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
矯形及創傷外科學系名譽臨床導師

感染性關節炎是指關節受細菌感染並產生病變,其中以原發性的急性病例為多。而繼發性的個案,則多數與關節手術的術後感染有關。細菌可直接由傷口入侵關節,或因身體其他部位受感染,而透過血液傳播至關節。此外,與關節相連的骨頭若受到感染,或其鄰近的皮膚因潰爛而受細菌入侵,都有機會導致感染性關節炎。

患者的關節會含膿、腫痛,甚至因而無法活動(即所謂「假癱」),其他病徵還包括發燒,嚴重病例更會出現神智不清、血壓下降、心跳加速或其他維生指數急跌。

至於感染性骨髓炎,是指細菌入侵骨髓而引發炎症,病徵和感染性關節炎接近。不過感染性骨髓炎可在骨骼任何位置出現。慢性感染性骨髓炎的病徵一般比起急性感染較爲不明顯,未必會出現紅腫或造成太大痛楚。若發生在較少皮下脂肪包圍的骨頭,如脛骨和手骨等,症狀則會較爲明顯,受感染部位會持續紅腫流膿,或傷口長時間無法癒合。若遇到這種情況,就應立即求醫。

兩種炎症的病情都有可能急速惡化,病人入院後,醫生或會按需要施行急救以穩定病情,再安排病人照X光片、超聲波、磁力共振或電腦掃描等,以掌握骨骼和關節的形態是否有異。同時亦會抽血驗菌及白血球數量,以評估病人的發炎指數。

如有需要,醫生亦會採用關節穿刺術(俗稱「抽針」),直接抽驗關節囊內的滑液,檢視有否因細菌感染而含膿,同時可即時舒緩關節內的壓力,亦能夠檢查關節內是否含有晶體,從而得知病情會否因痛風所致。

醫生在取得受患關節的初步樣本、X光片和進行抽針程序後,若確認實屬細菌感染,會為病人處方兩至三星期的抗生素針藥,直到病情穩定後,才可考慮轉用口服抗生素藥物,整個療程通常需要最少六個星期方可完成。

一般而言,感染性關節炎患者必須接受手術,以清除受感染的軟組織(俗稱「清創」)和除膿。相反,除非骨內已開始出現含膿的情況,治療急性感染性骨髓炎則未必要施行手術,在病情早期通常只需處方抗生素治療就足以控制病情。

<刊載於《東方日報》,2021年10月2日>